献县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单位:献县中医医院(沧州市第七医院)         发布时间:2026-02-12 11:23:58

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6-02-13 17:00

工作地点:   沧州

公告详情

2026年2月5日,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其中献县中医医院(沧州市第七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4个,工作人员20名(附件1)。

一、献县中医医院(沧州市第七医院)简介

献县中医医院(沧州市第七医院)始建于1984年,多年来,秉承“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医院精神,坚持“中医有特色,西医有优势,中西医结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老百姓的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养老于一体的中医医院。是河北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医院,承德医学院早临床社会实践基地。2024年6月正式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成为河北省第二家、沧州市首家县级三甲中医医院;同年8月被沧州市政府批准,成为沧州市第七医院。

医院现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96张。现有职工10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90人,高级职称人员200人,市级名中医14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人。设有30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开放27个病区。建有13个国家、省、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9个省、市级重点专科。拥有50万元以上设医疗备104台件,中医诊疗设备526台件,设备总值3.04亿元,固定资产6.26亿元。2025年门急诊87.27万人次,年住院病人4.16万人次。

先后荣获全国管理创新模范医院、全国医疗卫生行业人民放心患者满意十佳医院、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北省示范中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服务名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先进集体、河北省党建引领下的抗击疫情先进单位、河北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河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星级养老机构和国家级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献县中医医院人才优惠政策

为了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快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制定《献县中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办法(试行)》,医院引进人员有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的住房补贴,共计6万元。二是临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另外奖励经费10万元。三是规培生和中级职称医师在三级医院工作5年以上者(含5年):6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的住房补贴,共计7.2万元。四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医院对其重点培养和使用,优先提供发展平台和各类资源,采用一人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其薪酬待遇。(详细咨询医院人事科0317—4620067)

附1:《献县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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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沧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6年沧州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427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和“沧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

5.《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指的是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

6.《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含当年)且考核合格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岗位。

7.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

9.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10.岗位条件中“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11.岗位条件中“驻沧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沧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且目前未就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驻沧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可以报考驻沧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专门岗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

12.岗位条件中“残疾人”岗位的招聘对象为肢体残疾四级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3.相关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凡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年限及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2月9日。

1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本次招聘每人全省范围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多报岗位,一经核实,取消笔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期间,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2月13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于2月26日9:00前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交费渠道退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统一发布,具体见《岗位信息表》。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中该岗位右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4.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5.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7.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交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交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造成的报名失败现象,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交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交费状态”。若显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向邮箱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4日17:00,发送至邮箱czsyzp1307@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约20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9.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6年3月23日—27日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打印《笔试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17-2079972。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2)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时间地点。

综合管理类(A类):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有违纪、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及《证件审核通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二)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2.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需翻译为中文)。在报名、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2026年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证件审核阶段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须书面承诺个人如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件。

7.报考“驻沧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军人军官(士)证、随军审批表、失业证明以及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推荐函。

8.报考“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10.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1.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社保缴费等证明。

12.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书面承诺个人如期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13.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须书面承诺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

14.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成绩单。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在校成绩单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

1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的,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请密切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方式和内容: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入体检环节及《体检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较高者。在此后的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12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待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在证件审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XX资格证书”。

2026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承诺在2026年如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成绩单。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成绩单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承诺所学专业方向符合岗位要求,如后期提供成绩单不符合条件,本人承担责任,取消聘用”。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上传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承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后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本人承担责任,取消聘用”。

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承诺符合“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所承诺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本人承担责任,取消聘用。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

1.报名期间,如咨询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事宜可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中该岗位右侧电话。

2.网站技术保障电话:0317-7971136(只解答网站技术问题)。

3.组织、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3206528、2050993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0317-2160090

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0317-5263282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2223649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3239309、3239317

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8185126

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5118960

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6010369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7365033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7727277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8851236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4022030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3059901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6724218

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6221778转8309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0317-6621178

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5293327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3011332

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0317-3092124、3090022

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7-8697631      

4.监督电话:0317-3206535

以上各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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